赖女士的父亲今年58岁,是一名在工地干活的普通农民工,去年12月底,父亲在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头部受到重伤。送入医院手术救治,几乎花去了家里所有的积蓄,但后续的治疗仍需一大笔费用。赖女士说,工程承包方并未和父亲签订任何书面的劳动合同,此次父亲受工伤后,他们没有来医院探望过,也没有支付过任何治疗费用。
“我父亲受的是工伤,医疗费用他们不该负责吗?”赖女士迫切地想知道该如何维权。
律师解释:赖女士的父亲虽然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他们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赖女士的父亲在工作时从高处跌落,造成头部重伤,应当认定是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给职工交纳工伤保险,发生事故后,职工仍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在维权的时候,首先要到劳动仲裁部门确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然后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赖女士的父亲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其次要保留好工伤发生时间、地点、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等关键证据材料。做好以上准备工作后,再采取正确的途径与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赔偿方面的协商。协商不成,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即提起劳动仲裁及诉讼。
律师提醒:劳动合同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将用人单位的违法情况投诉至劳动监察大队。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在工作中一定要保存好例如: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劳动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资料,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参照上述凭证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同时要注意,在用人单位没有申报工伤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在发生伤害事故之日起1年之内申报工伤,不要因错过时间而失去申报工伤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