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个典型案例
A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从2015年开始修建一幢办公大楼,于2017年3月完工验收合格,取得施工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1000万元,能否抵扣?
可以抵扣。虽然这幢大楼2015年动工建设,但验收是2017年3月,故根据财税2016年第36号及《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规定,可以抵扣。
二、税企争议:增值税征税范围
增值税征税范围: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应税行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两个关键点:“有偿”提供、“境内”提供。
三、产生税企争议的主要原因
税收政策不明→进项税能否抵扣?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折旧、减值税前扣除差异,某些基层税务机关为完成税收任务,征“过头税”?
税务机关拥有一定的执法自由裁量权→纳税人对税收的公平、公正产生质疑?
四、解决税企争议的基本思路
总的原则:有理、有据、有节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提升沟通交流能力:多一些体谅、少一些误解
将税务风险识别与控制工作安排到事前、事中去!
五、税企争议:税法的适用性
税收执法中,对税法的适用性或者法律效力的判断,按以下原则掌握
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全国人大立法→人大授权立法→行政法规→税收规章→规范性文件
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由于我国相关税收政策发展较晚且尚不完善,并且近几年国家的会计、税法政策变化比川剧变脸还快,这就导致日常税务处理时如何纳税较难把握,因此,财税工作者要不断学习,知识是最有用的工具,可以成为你最后的底气:直面老板的责难,不畏惧税务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