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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卖口罩的法律风险

发布时间:2020-03-26 浏览量:395

朋友圈卖口罩的法律风险

朋友圈卖口罩的法律风险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口罩被一抢而空。各大药店、京东、淘宝等基本都无货,但朋友圈里却越来越多了。但其中涉及的法律风险都有哪些呢?
   首先,售卖的口罩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但商标是假的则有可能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最高可判7年。另外,售卖的口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但若价格过高,获利数倍甚至数十倍,则很容易触犯非法经营罪。只要售卖的口罩总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赚取的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就危险了。
    其次,售卖的口罩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则有可能触及销售伪劣产品罪,同样只要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最高刑期可达无期。
若售卖的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用口罩,如医用n95或者医用外科口罩等,则有可能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该罪无销售金额限制,只要这些口罩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就构成该罪。 没口罩谎称有口罩没有正规进货渠道,又在微信里售卖的,收了钱不提供口罩或者无法提供口罩的,那么你就危险了,当售卖金额超过5000元就有可能涉嫌诈骗罪。注意不是获利金额,是售卖金额。
    当然,口罩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不是肉眼就能区分的,所以售卖口罩,进货渠道不知底的,非正规渠道的,是存在风险的。

目前黑心商家的不法经营行为主要表现为:销售假冒的口罩,销售已过保质期的口罩,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口罩,销售已使用过的口罩以及哄抬口罩价格以牟取暴利等,那么,上述黑心经营行为会触犯哪些罪名?

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涉疫司法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法律依据】根据《两高涉疫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非法经营罪

【法律规定】根据《两高涉疫司法解释》第六条之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四、诈骗罪

【法律规定】根据《两高涉疫司法解释》第七条之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五、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过失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规定】根据《两高涉疫司法解释》第一条之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疫情当前,口罩成了必需品,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人民群众迫切需要口罩等防疫物资的心理才得逞,在这里,我们应当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1 一、在重视疫情防护的同时应当保持理性,尽量从正规渠道购买防疫物资;

2 二、通过线上渠道购买时,不要轻易相信网络或微信群内的信息,做好信息甄别和财产保护,不轻易在没有交货或保障的情况下预付货款;

3 三、在发现权益被侵犯后要及时报警,越是特殊时期越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谨防上当,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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