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晚,第15期“洛太方桌会”在洛太所一楼会议室准时开始。本期方桌会邀请了我所资深刑事律师潘振东为大家讲解《刑辩律师与检察官沟通的方向点》。
本期方桌会,潘振东律师以自己的亲办案件为例,从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讲解了与检察官的沟通技巧。
潘振东律师认为,在侦查阶段,也存在律师介入的“黄金72小时”,律师的尽早介入,可以及时和办案机关做好沟通,为当事人争取撤销案件、取保候审等机会。在审查起诉阶段,灵活运用申辩技巧,及时和检察官做好沟通,使检察官更全面了解案情,争取变更强制措施、不起诉,或达成量刑共识。在审判阶段,充分行使辩护人的权利,申请简易程序,申请调整量刑建议等,既能节省司法资源,又能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会后,大家就平时在办案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潘振东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