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9日下午,洛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哲担任审判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唐三彩的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我所知识产权业务部主任栗倚龙律师担任原告代理律师全程参与庭审。
该案件涉及洛阳特色唐三彩产业,立案后,法院高度重视,经洛阳两级法院审议,由洛阳中院提级审理,开庭当日部分驻豫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非遗传承人、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律师及高校学生代表旁听庭审。
唐三彩是一种流行于唐朝的低温釉陶瓷,其釉色有黄、绿、白、褐、蓝、黑等。但大多数都以黄、绿、白三色为主,故被称为“唐三彩”,它继承了从汉代开始的陶瓷釉色技艺。唐三彩早是在唐高宗年间诞生的。彼时处于唐代中期,政治清明,社会稳定,经济繁荣,文化艺术上群芳争艳,唐三彩就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得以蓬勃发展,体现着“盛唐气象”所蕴含的深厚的历史和文化底蕴。
自唐代以后,因种种原因,唐三彩工艺渐渐失传,直到清代末期,陇海铁路修建至洛阳段时,沉睡千年的中华瑰宝才得以出土重见天日。自20世纪30年代起,孟津县朝阳镇南石山村民间艺人,在继承前辈修复三彩文物的基础上,成功制作出仿制品。1949年以后,南石山村开始有组织的批量生产唐三彩,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唐三彩成为了当代洛阳特殊的文化名片。
但是,在进入21世纪后,尤其是21世纪第二个10年,唐三彩行业辉煌不再,整个行业逐渐沉寂。究其原因有两点,其一在于整个三彩行业注重技艺的传承,忽视了文化的创新;其二,行业内部缺乏知识产权的尊重,对他人创新作品直接抄袭,进一步损害了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从业者的创新积极性。本案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纠纷。
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传统工艺美术领域作品的认定标准问题,庭审过程中,针对争议焦点,原被告代理人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栗倚龙律师认为,对于传统工艺美术作品不宜采取过高的认定标准,这既是《著作权法》立法目的的要求,也是非遗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的鼓励。本次诉讼既是原被告之间侵权纠纷的一次审理,也是对整个唐三彩行业普法宣传。唐三彩从业者既要注重对非遗技艺的传承与保护,又要注意对他人知识产权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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