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邱帅彪律师收到客户宋先生送来的锦旗,感谢邱律师作为代理人维护其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2014年8月,当事人宋先生为一笔20万元民间借贷提供保证担保,但是借款人却在2014年底因刑事犯罪被关押在山西某监狱至今。2024年3月,出借人将借款人和宋先生一并起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偿还20万元本金和37万元利息。
当事人宋先生到我所寻求邱帅彪律师帮助,邱律师了解情况后发现因借款人入狱,宋先生对于借款实际交付情况、还款情况以及利息口头约定情况均不知情。邱律师当即与山西某监狱沟通会见事宜,但被告知担保人代理律师不能会见借款人。邱律师又与宋先生一同到借款人老家找到借款人家属签署会见委托手续,并到村委会开具相应证明。
几经辗转,邱律师终于在开庭前成功会见借款人,经过与借款人的沟通充分了解了案件情况。邱律师根据自身丰富的经验,制作详细的案情摘要和法条摘要,制定应诉策略。法院采纳了邱律师关于担保人代收款项不能视为共同借款人、借款未约定利息以及本案已超过诉讼时效等的抗辩理由,判决驳回了原告关于利息的诉求,并且驳回了原告对于宋先生的所有诉讼请求。
邱律师在本次法律服务中,尽显专业、温情,客户的认可是对洛太律师的激励与鼓舞,洛太律师将继续凭借专业、勤勉、包容、共赢的法律服务,实现委托人利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