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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风险

发布时间:2018-08-10 浏览量:530

招聘风险

一、就业歧视

案例:性别歧视第一案,小花(化名)诉巨人环球性别歧视案,巨人公司拿出30000反歧视就业专项资金给小花。

浙江性别平等就业权案,赔偿精神损失2000元。

除了国家规定不适合某性别的外,《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

防范:广告中、沟通中不要涉及上述内容的表述。

作业:生育?刑事处罚?不属于上述四种。

 

二、应聘欺诈

不是为了劳动获取报酬,就是发现漏洞,而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形式:

1、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防范:有证据证明员工拒签合同,仍支付二倍工资的风险。公司对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合同,未终止劳动关系的,对相应法律后果应有预判能力,故应支付二倍工资的差额。30日内解除劳动关系。

2.签订虚假的劳动合同获取双倍工资差额。防范:当面、逐个、公司笔签订劳动合同(盖章、草书不行),签后检查。

3.提假虚假信息。还未解除原合同、经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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