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住不炒”越来越深入人心,楼市的天平正在发生倾斜,甚至有些城市开始为房价下跌而烦恼,正在通过制定政策的方式限制房价跌幅,据机构不完全统计,近段时间还有沈阳、菏泽、昆明、惠州、桂林等地发布了类似“限跌令”政策。楼市的下半年开局,似乎就出现了像过山车一样的急转。
之前本所论述过房价下跌作为消费者如果遇到虚假承诺或者虚假宣传是如何维权的,那么房价大涨大跌能给房企带来怎么样的法律问题呢?
从开发商的角度讲,由于房价下跌导致的客户维权案件屡见不鲜,那么开放商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开发商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理由:
1、依据同区位同户型楼盘价格前后不一求偿
2、以信贷政策调整适用“情势变更”为由求偿
3、以楼盘涉嫌虚假宣传为由求偿
4、以“补差”楼盘先例为由求偿
5、以楼市定价机制不透明为由求偿
那么房企如何面对这类问题呢?笔者认为本质上说,买房和买股票、买汽车没有任何区别。股价下跌,股票会赔钱;新车上市,旧车型会降价,买了旧车型的人可能也会“赔钱”。人类社会从有“买卖”这件事那天开始,就是有赔有赚。2008年金融危机,欧美房市大跌,底特律南部一处别墅的价格以1100美元的价格进行“跳楼大贱卖”(金融危机前售价6.5万美元)。退一万步讲,房价损失也轮不到地产商去承担。人们可以指责金融机构放纵房地产泡沫,可以指责政府监管不力,但从没见过欧美有人为了房价去找地产商维权。
倾半生心血买一套房,倒霉成为接盘最后一棒的业主并不值得同情,因为他们从头到尾都在坚持“房子买了就赚钱”的思维方式,对近几年房价一路猛涨背后的风险缺乏预警,才产生了这轮降价之后的心理落差。他们口中所谓损失的产生就是资本与货币市场的必然规则,不能以自己当初的错误为由向开发商要求赔偿。
另外行政管理部门曾三番五次提醒消费者,“目前房地产虚假广告投诉中,99%存在取证难的问题,购房时要提前保存证据。”实际操作中,除非有录音,证明开发商曾承诺房价下降可退房或给予赔偿,才可起诉开发商违约。否则,开发商无论遇到哪种情况降价,都无需对已经购房的业主进行补偿。对于购房者愿意相信的那些“甜言蜜语”,唯一生效的办法只能是将其写入合同。
在此提醒广大房企,首先要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做好自身的本职工作,严把质量关,规范销售中出现的虚假承诺和不合规的销售行为,把房产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这样才能做到身正不怕影子斜,遇到顾客恶意维权时勇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