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技术开发本身可能涉及到多种著作权和专利问题。软件的内容可能会涉及到文字作品、美术作品等著作权保护的项目,比如根据小说、漫画等改编的游戏作品等,或者在软件中直接使用了其他文字或者插画等作品。在软件的代码、程序上则会涉及到计算机软件这一著作权保护客体,不论是电脑软件还是手机软件实际上都是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有相应的作品特征。而如果这些软件还另外申请了专利,那么在构思上也有可能侵犯了其他软件的技术方案。因此,在开发一款软件时,要明确待开发软件是否存在侵权问题,包括是否无权使用、改编了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或者无权使用、复制、改编了受保护的其他软件作品等。
另外,有的软件作品尤其是游戏一类,往往会出现很多模仿热门游戏的跟风作品,这些作品就有很大可能会出现侵权问题。因此,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待开发软件本身侵权问题的处理和相关责任的承担方式。一般来说,如果开发者完全按照委托者要求进行开发最后出现侵权的话,应当由委托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