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商业用房交易过程中涉及以下税费:
1、增值税:对于2016年5月1日前购房屋转让的按照5%征收增值税,之后购买的按照10%税率缴纳增值税。
2、契税:由买方承担,目前河南省税率为4%。
3、印花税:税率0.05%。买卖双方均需要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照增值额的30%-60%缴纳土地增值税。
5、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转让差价的20%,企业所得税为25%。
如果一个人将房产投资到公司不做任何税务筹划,其购置价为100万元转让价款为150万元,那么其所需要缴纳的税费为:增值税:2.38万元(5%);契税:5.7万元;印花税:每人750元;土地增值税:约13万元。所得税:约5.78万元(20%)
合计为:26.3万元,其中除增值税作为流转税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在公司今后经营过程中用于抵扣外,其余20余万税款均属于交易成本。
按照《关于继续支持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于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如果通过设立一人公司然后将商业用房投资到该一人公司,就不需要缴纳契税及土地增值税。
所需要缴纳的税费为:增值税:2.38万元(5%);印花税:每人750元;所得税:约8.5万元(20%).合计约为10.9万元。相比之前少缴纳了1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