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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太普法:你应当知道的劳动合同解除及赔偿细则

发布时间:2019-11-05 浏览量:478

洛太普法:你应当知道的劳动合同解除及赔偿细则

一、协商解除(双方协商解除即可,无需任何条件)

1、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随时提出,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劳动者工作年限为基础,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足一年补偿一个月,不足半年补偿半个月)。

2、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可以随时提出,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1、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况,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关系,但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或多支付一个月工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用人单位满足以下条件,需要经济性裁员的。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破产或重整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劳动者提出解除

1、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3、以下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关系

1)未提供阅读的劳动保护和条件

2)未足额支付报酬

3)未交纳社会保险

4)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利益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4、无需通知立即解除,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四、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1、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1)用人单位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意续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不得解除或需逾期终止的情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如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赔偿金后不再另行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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