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8月2日,贾女士作为一起刑事案件当事人小一(化名)的家属,前往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为焦春艳律师送来锦旗,以表示对焦律师的感谢。
2018年8月,小一等人涉嫌抢劫罪一案被公安机关立案,焦春艳律师接受涧西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担任侦查阶段小一的辩护律师。后案件经一审法院审理,小一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一审判决后,小一提起上诉,贾女士向洛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明确提出请求——由焦律师担任二审阶段的辩护人。焦律师接受指派后,仔细阅卷并认真分析案情,与二审承办法官及检察官多次沟通,并在贾女士的陪同下,与四起案件的多名受害者进行协商,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为配合受害者的时间,焦律师多次暂时搁置手边的工作,与受害者见面。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二审刑事案件多为书面审理,但该案件在洛阳市检察院及焦律师等多方沟通后,于2019年7月12日开庭审理,公诉人当庭对上诉人(一审被告人)进行了深刻教育,并建议二审法院对多名上诉人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予以减轻处罚。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判决小一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该案中四名被告人均为未成年人,且均系与几名成年人(另案处理)共同犯罪,抢劫时均未携带凶器,情节也较轻微,故有其特殊性。二审能改判,是检察院、法院及辩护律师共同努力的结果。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重点不在罚,而在于感化教育,让其接受改造后能更好回归社会。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这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
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所有律师始终秉承“专业服务 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每一位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