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办理了几起离婚案件,也遇到好几拨当事人就离婚纠纷中遇到的程序问题咨询,有所感悟,当夫妻感情破裂,今天就离婚纠纷中一些基本程序问题,给大家一一解答:
一、协议离婚。
需提供1、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2、离婚协议书,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写。3、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
二、法院诉讼离婚。
需提供1、民事起诉状,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写,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出生证明等。3、财产证据、一方过错证据等。4、准备以上手续,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1年以上)法院立案。
三、抚养权、抚养费问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解决。 3、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需参考孩子的意见。
四、探望权问题。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3、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4、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包括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就是说,当子女不愿意对方探望,或不愿意到对方住所居住时,人民法院不能强制将子女带走。
五、诉讼实践中的其他问题
1、夫妻一方发现与子女并无亲生血缘关系,离婚时要求另一方损害赔偿及返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因出轨而产生的离婚纠纷中需要提供过错方与他人发生关系或同居证明才可认定为出轨
3、不动产婚内共同还贷,在分割财产时房主应根据房屋当下价值按比例补偿未分到房屋的一方
4、法院对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审核严格,未存在法定情形,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5、一方因遭受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6、婚内夫或妻一方将其所有的不动产赠与另一方的,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撤销赠与
7、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借款经营个人事务的,离婚时另一方要求偿还借款的,法院应予支持
8、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
9、离婚纠纷中夫妻一方驾驶非运营车辆肇事,应由肇事者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10、夫妻双方离婚协议约定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且办理了变更登记,但最终没离婚的,已变更登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1、遭受家庭暴力,可申请人身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