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风暴”电视剧一经播出就引起了巨大关注,播放量破亿,取得如此优越的成绩不仅是扫黑风暴电视剧的剧情改编自真实案例,极大地引发了观众的情感共鸣,更是一堆老戏骨淋漓尽致演技的体现。但是作为“扫黑风暴”的观众,扫黑风暴一天更新一集可是急坏了观众,腾讯视频VIP可以提前看四集,从8月19日VIP用户可以进行超前点播付费,又可以提前看四集,但是作为VIP用户进行超前点播付费必须一集一集进行解锁,作为消费者没有选择观看某一集的权利。超前点播付费是不是侵犯了腾讯VIP用户的权益?必须一集一集解锁付费侵犯消费者权益没有?
超前点播权限是否是属于格式条款,该变更条款是否属于无效条款,那么根据去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吴声威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上诉案确定的裁判规则:
提供条款的一方应当提供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或者符号,本案中半数以上条款具有下划线,并不能证明爱奇艺履行必要的提示义务,因此该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爱奇艺提供的VIP须知中明确说明了VIP权限没有包含额外付费方能享受的活动,同时爱奇艺于后来变更条款,变更条款载明:如果不同意该变更条款的可以选择停止VIP服务,如果继续使用的视为同意同意变更的条款。因为缺乏实质性的公正因此该条款并不对合同产生变更,该超前点播并不对吴某发生法律效力,应当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由于该案判决后多家视频平台对以前的协议进行了补充,明确注明了付费点播条款,同时我们现在购买会员,勾选的协议已经明确包含超前点播条款如:《腾讯视频VIP会员服务协议》3.11.3中付费超前点播内容:为了满足广大VIP会员的超前观看需求,在保证普通用户和VIP会员原本内容更新节奏不变的前提下,腾讯视频将针对部分定期更新的内容开启超前点播,您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付费解锁超前点播特权,观看更多视频内容。
腾讯承诺,腾讯视频VIP会员付费超前点播模式并不会影响腾讯视频VIP会员享有的既有“VIP特权”。因此来说这就表明用户在选择开通VIP后就默认接受了超前点播条款。那么腾讯此次开通完VIP后超前点播一集一集解锁的方式是否属于无效条款?是否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是否属于捆绑销售、搭售?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暈、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上述条款确立了经营者的告知义务,即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的义务。该义务派生于消费者的知情权,即获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知情权是该法规定消费者权利的基础性和前置性的权利,这也凸显了经营者告知义务的重要性。在开通腾讯VIP后进行超前点播消费前,经营者也就是腾讯公司并未提醒消费者需要一集一集进行超前点播消费,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未能证明,其在订立合同之前已将该限制条件明确告知合同相对方并获得合同相对方的同意,同时一集一集付费的方式严重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该限制条件不对消费者产生效力,因此该合同无效。
其次搭售的不法性表现在消费者不同时购买被搭售产品就无法取得搭售产品,如果加上支配地位的条件,意味着消费者除了接受经营者提供的组合销售外,别无选择,违反了消费者的购买意愿;而且凭借剥夺购买人自由选择的权利来排除竞争,具有反竞争性;因此,立法才会予以禁止。换言之,对单买商品或服务的选择权是否存在,是区分搭售与正常组合销售行为的关键要素。该选择权不是不同组合销售方式之间的选择,而是单独销售与组合销售之间的选择。扫黑风暴该电视剧属于腾讯视频自己独家版权,在腾讯视频进行播放,腾讯视频拥有市场支配地位,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腾讯独家播放该剧,其他播放平台并不能进入该平台,并且自己有权决定该剧的播放形式、收费标准、收费形式,因此来说其已经构成占有市场支配地位。
最后在播出的后选择进行超前点播,作为消费者必须通过一集一集购买才能进行超前点播,而不是任意选择某一集进行超前点播进行消费,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作为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本就理所应当,企业品牌是一张信任卡,消费者也是有记忆的,我们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我们从不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