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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太普法|行政复议法修改后,行政复议所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发布时间:2024-04-01 浏览量:192

洛太普法|行政复议法修改后,行政复议所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行政复议法于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实施后应该如何申请行政复议,具体有以下几点:

  01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 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简而言之,只要是行政机关针对具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的行政行为,你认为该行政行为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限 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颁发执照等行政许可;征收征用决定;工伤认定或者不予受理工伤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或者不予答复等。另外,对于行政机关依法该作为而不作为的情形,也可申请行政复议,如不依法办理证照、不审批、不登记、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的法定职责以及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低生活保障金等等。”

  02

  哪些情形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国防、外交行为、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内部的行为、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做出的调解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03

  行政复议找哪个机关、部门?

  以A为例,A为具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相对人)。

  (一)如果地方人民政府做出的行政行为侵害了A的权益,A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如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A应当找市政府复议。

  (二)如果某个部门的行政行为侵害了A的权益,A应当找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县社保局作为被申请人,A应当找县政府复议。

  (三)如果是某个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害了A的权益,A既可向本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如县司法局作为被申请人,A可以去找县政府复议,也可以去找市司法局复议。

  (四)如果处理A的是实行垂直领导体制的行政机关,如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税务等,A就只能向这些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04

  申请行政复议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的管辖范围;

  (七)行政复议机关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且人民法院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05

  行政复议的法定申请期限是多久?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第二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长不得超过一年。

  “如A认为某部门/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A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A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A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相关事宜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长不得超过一年。”

  06

  行政复议是否需要收费?

  申请行政复议不需要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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