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和地方层面密集发声,加大房地产调控力度,深圳、合肥等多个热门城市多次给政策“打补丁”,围堵资金漏洞、规范市场秩序已成为多地楼市调控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
据同花顺iFind统计,今年以来,银保监系统披露银行业机构罚单546张,罚金8.37亿元,近半数罚单为涉房、涉地信贷违规。针对房地产金融等特定领域的潜在风险,及时采取宏观审慎措施,防范系统性风险。银保监会5月20日发文表示,对顶风而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干扰货币信贷政策传导的投机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央行5月11日发布的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重申“房住不炒”,明确表示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此外,银保监会农村银行部日前就加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团贷款监管向各地征求意见,其中强调社团贷款不得投向房地产业。基金业协会近期也已叫停基金子公司备案房地产供应链类产品。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例如,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广东省)第一次例会表示,广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将强化风险监测与防控,持续督促金融机构加强信贷合规管理。浙江银保监局近日表示,将与地方有关部门加强协作,联合成立工作专班,共同查处打击各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文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贷款资质的审查,严肃查处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
在那么银行资金违规流入相关法律风险有哪些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该罪名从根本上定义了违规放贷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给出了明确的定罪量刑标准。
二、《商业银行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贷款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要求贷款人根据审慎性原则,完善授权管理制度,规范审批操作流程,明确贷款审批权限,实行审贷分离和授权审批,确保贷款审批人员按照授权独立审批贷款。
银行违规发放贷款还有可能违反一些特殊法或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违规发放贷款的银行工作人员还将面临除刑事风险之外的行政风险。
综上,对于严监管背景下商业银行的发展,应当在法律法规的规范下,稳健经营、提升风控能力、不断增强金融创新能力和服务质量是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银行应健全管理制度,培育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同时进一步优化现代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