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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太普法】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入职能否建立劳动关系(20230301)

发布时间:2023-04-04 浏览量:793

【洛太普法】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入职能否建立劳动关系(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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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段时间,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能否建立劳动关系的话题冲热搜。基本情况是:2023年2月15日凌晨,60岁的分拣工孙某晕倒在浙江省宁波市某快递分拣中心的快递堆里,之后孙某因呼吸心跳骤停死亡。随后,孙某家属与快递公司就工亡赔付问题产生分歧。

  该事件冲上社交媒体热搜后,宁波人社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60周岁已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不能认定为工伤。

  在我们身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在工作的老年人不在少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与其工作的单位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法律规定还不够明确,在实践中也存在不同观点。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根据《zui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按劳务关系处理,目前已经没有异议。但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劳动合同是否终止争议较大。

  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补充规定,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的授权,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中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其法律位阶低于《劳动合同法》,其只能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进行细化,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显然是下位法对上位法的突破而应无效。

  zui高院和人社部的理解也有不同。zui高院民一庭在《关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终止的确定标准问题的答复》认为:“对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终止,应当以劳动者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为标准”。人社部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419号建议的答复》(人社建字〔2016〕69号)中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者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论其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终止”。《zui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按劳务关系处理。那么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属于《劳动法》所定义的“基本养老保险”或者《zui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所规定“养老保险”?通过检索案例,可以发现,不同的法院,甚至是同一个法院的不同法官对这一问题有不同理解。

  比如(2020)豫71行终165号和(2020)豫行申823号判决中,均认定王某为农村户籍人口,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为某公司提供劳动的事实,应认定为基于平等地位的民事主体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而在(2019)豫行再107号判决书中,认定穆某基于农业户籍而领取的农村养老保险金,现行法律及河南省地方性法规并没有明确的条文将“农村养老保险金”列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范畴;穆某基于农业户籍而领取的农村养老保险金,应视为不属于上述法律法规排除的情形,故本案争议不适用关于劳务关系认定及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

  在实务中,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已不符合我国关于缴纳“五险一金”等相关规定的条件,用人单位无法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交纳工伤保险。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又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企业是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一方面无法交纳工伤保险,另一方面又有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风险,用人单位为了避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风险,只有将已达退休年龄而又未享受退休待遇的劳动者辞退或增加额外成本购买雇主责任险等来降低风险。同时,用人单位因害怕因无法缴纳工伤保险而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也不敢聘用已达退休年龄而未享受退休待遇的劳动者。在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的背景下,由于行政实践与司法实践的不统一,从社会效果来看,既不利于保障已达退休年龄而未享受退休待遇的劳动者的权益也不利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因为这部分劳动者将面临失去工作或者找到不工作的情况,生活亦没有了稳定的保障;同时,用人单位也将面临用工成本剧增或招工难、用工难的局面。目前,在相关规定没有协调统一的情况下,这一现实问题很难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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