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遗产继承案件中,都会涉及到房产。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时,都会遇到缴纳税费的问题,那么,通过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应该交哪些税费呢?
01
增值税——免征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 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
02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免征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随同增值税一并征免。
03
个人所得税——不征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04
印花税——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的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如图)
税收优惠: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05
契税——免征
对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房产的,不征契税。
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房产,应当征收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3%-5%的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06
土地增值税——免征
以继承方式无偿转让房产的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二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本文介绍的仅是继承人(受遗赠人)在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问题,在继承人(受遗赠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再对外以转让、赠与等方式处置该房产的,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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