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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太普法|恋爱期间男友各种理由问我借的钱,分手了钱还要的回来吗?

发布时间:2024-04-08 浏览量:174

洛太普法|恋爱期间男友各种理由问我借的钱,分手了钱还要的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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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介绍

  小丁与小战于2019年通过一个微信群认识,小战在群内主动添加小丁为好友。后双方经过相处,确定恋爱关系。此后小战便经常以各种理由向小丁借款,从几千元至几百元不等,但因小丁自身经济能力有限,小战便让小丁通过信用卡贷款、金燕e贷、借呗、花呗、网络平台美团、哈哈贷等平台借款或以扫码支付的方式将款项转给小战指定的二维码收款平台,两年间先后共计20余万元。

  后小丁无意中得知小战已婚且育有子女的事实,小丁发现被欺骗,便提出分手并要求小战还款,小战多次承诺尽快还款,但却始终不予偿还,因小丁是通过信用卡、网上贷款平台借款,到期不能偿还面临被起诉的风险。

  无奈之下小丁找律师咨询,被已婚男骗财骗色,且以各种名义向她借款20余万元,小丁担忧钱要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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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事实

  (1)小丁已经与小站之妻取得联系,发现被骗事实;

  (2)小丁交付的借款包括了银行转账、小额的微信和支付宝转账、大多数是付款码扫码付款、部分现金;

  (3)小战没有书写任何借条或收据,在微信聊天记录中有过愿意还钱的表达;

  (4)小丁保留有小战将付款码拍照发给小丁,要求通过二维码付款的微信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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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处理结果

  小丁在律师的建议和帮助下,与小战通话进行录音,要求小战偿还借款,明确了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和小战收到借款的事实。此后,小丁委托律师追款,律师提起诉讼,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小战归还全部的借款本金。

  恋爱期间的借款在确定借贷合意、借款事实的情况下,借款人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返还。

  建议恋爱期间的借款需要出具借条、还款出具收条,借款人出借资金以银行转账为优选择。

  本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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