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常某在浏览淘宝网站时,在某专门销售翡翠、玉石等商品的店铺内的购买了3个翡翠手镯。当时该店铺对外宣传所经营的手镯均为正品、天然、翡翠手镯,且商品名称显著位置处标注有“正品”“天然”翡翠。因常某作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系首次购买玉石产品,对于玉石真伪、品质等相关专业知识不是十分了解。为了确保所购买的手镯为真品、无处理,在与商家多次沟通,得到商家一再承诺该翡翠手镯系天然、无处理的答复后,常某在该商铺内花费近万元购买了3款翡翠手镯。后常某经常佩戴该翡翠手镯外出,在一次与朋友见面时,其朋友发现该翡翠手镯疑似经过人工处理,并非是天然真品。经朋友的提醒常,女士对购买的玉镯产生了怀疑,在朋友的建议下常某将购买的撒个翡翠送到广州某专业的玉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最终的鉴定结果显示三个手镯都不是天然的翡翠,都是经过人工处理后的产品。常某向商家提出退货的请求,但是商家态度强硬,对常某的请求并未给以满意的答复。商家以该商品超出7天的退货期限为由拒绝退货。无奈之下,常某以该网络店铺在销售中存在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买卖合同,并主张退一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