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视剧《闪耀的她》正在热播,这也是一部独立女性的成长史,面对爱情、婚姻和家庭出现的问题作出的不同选择,想必看过的朋友也会对剧中的一些情节感到大快人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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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剧中的一个片段,我们从律师的角度来谈一谈相关的法律细节:
1、陈萱萱(女方)婚前买房父母付的首付,登记在女方名下,在离婚时林浩(男方)到底能不能分走房屋价值的一半?
答案是不能。陈萱萱父母在婚前出资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该房产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双方结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陈萱萱和林浩共同还贷的部分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依法予以分割,至于陈萱萱的婚前个人财产,林浩无法分割。
2、林浩称婚后都是他一人赚钱养家,还房贷,这些付出能否要求陈萱萱给予补偿?
答案是不能。剧中林浩扬言在婚后都是他一人养家还房贷,房子应该一人一半是一种错误观念,除非特别约定财产分别制,否则婚后一方赚取的工资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林浩还房贷,该部分也有陈萱萱的一半,这也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的特点。因此,林浩为家庭的付出不能要求陈萱萱给予补偿。
3、林浩出轨,陈萱萱能不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呢?
在剧中,林浩在升职前和第三者有些许暧昧,但在林浩升职后,他的心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开始在陈萱萱面前颐指气使,并且出轨第三者,并在陈萱萱外出旅游不在家时将第三者带回家中同住并多次发生关系。根据《民法典》第 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 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在一般常人眼中,只要是出轨就是存在重大过错的行为,但在实务中,法院要根据出轨的过错程度来综合考虑是否符合重大过错的认定;另外,目前实务中,法院判下来的损害赔偿的数额并不高。因此,剧中如果陈萱萱提起离婚诉讼,是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法院能否支持需要综合衡量。
律师提醒
1.不要做一个恋爱脑的人。
2.做事情你可以不做,但不能不会。
3.要做一个情感独立的人,恋爱中的安全感是自己给的。
4.在婚姻关系中,要互相忠诚,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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